浏览次数:1301 发布时间:2018-07-20 11:56:18
开庭: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诉田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
出庭律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齐锦营律师 13592648929 (微信同号)
附: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78年8月3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www.0371555.com 齐锦营律师13592648929。
被告:田某某,男,汉族,1986年5月5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www.0371555.com 齐锦营律师13592648929。
诉讼请求:
一、依据离婚协议约定责令被告协助原告评估、拍卖、分割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的www.0371555.com 齐锦营律师13592648929房产(暂定房产价值为40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1月5日在中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因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4月8日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被告名下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www.0371555.com 齐锦营律师13592648929的房产,双方各占一半。现因原告因其他原因,需要对自己的一半份额进行处理,但被告拒不配合。多次沟通无果,无奈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某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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